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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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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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机构和内(下)设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设置、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等;负责人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二)政府报告

  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

  (三)公文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需要公众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四)规划、计划信息

  主要包括: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

  (五)财政、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政府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七)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城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公开渠道

  1.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青岛城阳政务网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chengyang.gov.cn

  2.《城阳区人民政府公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公报》以免费赠阅为主,目前纸质版赠阅范围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见各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区图书馆(青岛市城阳区和阳路327号;查档电话:0532-8786867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7:00,周六、周日9:00-16:00,周五闭馆)、区档案馆(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江城路101号;查档电话:0532-8786852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行政服务大厅(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查档电话:0532-87025999;开放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等公共场所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可登录城阳区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chengyang.gov.cn/rmzt/zfgbzt/nd2022/d9qz33q/)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还可以关注“城阳政务网”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查阅政府公报。

  3.城阳区新闻发布会:http://www.chengyang.gov.cn/rmzt/xwfbhjd/

  4.“青岛城阳发布”(微博账号:青岛城阳发布)、“诚政班”(微信号:cy-gov)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区档案馆(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江城路101号;查档电话:0532-8786852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区图书馆(青岛市城阳区和阳路327号;查档电话:0532-8786867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7:00,周六、周日9:00-16:00,周五闭馆)、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查档电话:0532-87025999;开放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等场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到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本机关受理现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在城阳区人民政府南门东侧接待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名义提出申请,出示营业执照复本及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6601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申请政府信息”平台(http://www.chengyang.gov.cn/applyinfo_cy/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本机关受理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寄送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1号,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联系电话:0532-87866601。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610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本指南附件1),申请表可在城阳区政务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邮箱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申请办理说明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处理流程详见现场依申请公开流程(附件2)、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附件3)和邮寄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附件4)。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不予公开: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6601    

  传 真:0532-87868531

  电子邮箱:cyqzfxxgk@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6601    

  传 真:0532-87868531

  电子邮箱:cyqzfxxgk@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912121     

  传真:0532-85913182

  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附件1 《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  现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附件3  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附件4  邮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