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1号,邮编:266109,电话:0532-87866601)。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城阳政务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以“1+6”为重点内容的“城阳政务网”升级改造工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组织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以“5大板块、6大栏目平台、100个热门专题、30个重点领域信息、34个政务新媒体集中展示、47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法定公开”为主要框架的政府信息展示窗口,公开内容更加集中、丰富、便民和实用,2023年通过城阳政务网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8000余条。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高度关切的领域信息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举办各类“政府开放日”60余场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报道4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开展“政府工作怎么干,市民说了算”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金点子”90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
深入推进落实部门、律师会商机制,强化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破解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复盘”培训,提升依申请办理人员专业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城阳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45件,较去年增长21%,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方面,所有申请均按照法定流程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规范,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记录和妥善保存,同时积极回应公众的信息需求,及时动态公开符合公众利益的信息,增强信息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制发文件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强发布审核,对优化整合后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建立多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高信息发布及时性、政务服务实用性、政民互动畅通性、内容表述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看政策、找政策、问政策、用政策”为理念来进行场景规划,重点打造了三大创新功能亮点:政策图谱、政策“购物车”、虚拟人应用,收纳相关政策信息12000余条,助力惠民利企的政策精准直达快享,提升政策的实用性和传播力。构建“政策解读、政策智能问答、政策问答知识库”三大模块构成的政策问答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展示政策解读500余条,政策问答知识1500余个。
设置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管理平台,将全区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集中对外展示,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市民关注热点,方便市民登录和查询。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优化升级智能问答服务,设置区长信箱、意见征集、问卷调查、建议提案办理等板块,公开市民留言办理情况,对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增强政民互动效果。
5.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城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履行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召开政务公开专题调度会议,列明时间表、项目图,将政务公开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强化能力提升,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密切关注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以“注重实绩,客观全面,社会评价,科学评定”为原则,对城阳区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5 |
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69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08 | ||
行政强制 |
1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5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40 |
62 |
0 |
4 |
3 |
36 |
7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7 |
15 |
0 |
2 |
1 |
8 |
393 | |
17 |
2 |
0 |
0 |
0 |
3 |
2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8 |
0 |
0 |
0 |
0 |
1 |
9 | ||
4 |
0 |
0 |
1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4 |
0 |
0 |
1 |
0 |
0 |
15 |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9 |
32 |
0 |
0 |
0 |
10 |
201 | |
0 |
7 |
0 |
0 |
0 |
0 |
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6 |
3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6 |
1 |
0 |
0 |
0 |
10 |
27 | ||
(七)总计 |
616 |
60 |
0 |
4 |
1 |
32 |
7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8 |
2 |
0 |
0 |
2 |
4 |
3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0 |
0 |
0 |
0 |
10 |
10 |
0 |
0 |
0 |
1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不够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还不及时、不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政府工作的知晓面。做好线上公开,着力拓展网办渠道;做好线下公开,服务方式优化升级。坚持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就业、工资福利、劳动关系以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二是专项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对城阳政务网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栏目、更新时间等进行全面“体检”,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将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升信息公开全面性,增强信息公开协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城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城阳区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环境,夯实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围绕深化重点领域做好政务公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深化公开,做好就业创业信息、教育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城阳区承办市级建议提案3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25件、市政协提案5件。由城阳区牵头主办的17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期面复;由城阳区协办的13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报送了协办意见。
共收到区级建议提案339件(含平时建议提案62件),较去年减少9件。其中,代表建议168件,较去年增加28件;政协提案171件,较去年减少37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在城阳政务网主动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全面升级城阳政务网智能搜索功能,同步将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数据资源纳入全量搜索,支持用户通过相关度、时间、搜索位置等进行筛选,从用户搜索意图出发,优化网站智能搜索模块,实现“搜索即服务”,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添砖加瓦。
网站问答“智能化”,升级网站智能搜索功能,开发无障碍浏览系统,引入“虚拟人”智能问答,有效提高网站互动答复质量,实现网站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阳政务网”(www.che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