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5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数据要素;数据企业;产业园;若干措施 |
发文字号 | 青城政发〔2025〕3号 | 有效性 | |
政策咨询部门 | 青岛市城阳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7868883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5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数据要素;数据企业;产业园;若干措施 |
发文字号 | 青城政发〔2025〕3号 |
有效性 | |
政策咨询部门 | 青岛市城阳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7868883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城阳区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园高水平集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城阳区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园高水平集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以及数字青岛建设领导小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高质量建设数据要素产业园,现发布10条措施。
第一条 应开尽开公共数据资源及匹配应用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实现公共数据资源按照需求应开尽开,形成数据目录,重点开放卫生健康、轨道交通、空天等产业优势领域数据。为数据需求企业和数据资源所在部门提供数据需求对接通道,行业主管单位设专人负责数据开放服务支撑,从数据和场景层面为入园企业提供匹配服务。为持有数据的数据企业提供数据信托服务,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匹配应用场景,促进数据运营交易在产业园内完成。(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青岛市数据要素产业园工作推进专班成员单位)
第二条 享受园区“算力券”政策。为入园数据企业提供普惠存力算力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协调存力资源,入园数据企业可免费或以较低费用享受存储服务,购买算力费用可享受最高15%的园区算力券优惠。(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条 为大模型开发和落地提供数据、算力、训练环境和应用场景支持。为大模型开发企业提供高质量语料数据资源,实惠的算力资源和安全训练环境,数据方面基于公共数据、行业龙头企业数据在医疗、康养、交通等领域打造行业数据集;算力方面依托本《政策》第二条算力券相关条文,实现优质、高性价比算力供给;环境方面为企业提供对数据、模型全面安全保障的训练环境。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开放大模型应用场景,积极采用产业园孵化、经测试评估的大模型产品和服务,每半年组织一次评审,面向不同行业、细分场景组织开展大模型优秀应用案例征集,符合条件的大模型应用纳入大模型示范应用清单和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发挥产业园基金群引导作用,为大模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数据要素产业园工作推进专班成员单位)
第四条 为数据企业精准匹配、定制化输送人才。积极协助数据企业搭建人才需求供给桥梁,联系对接高校、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等相关资源及其他对应人才群体,围绕入园数据企业在技术研发、高级蓝领、产业工人等方面的人才需求,提供精准人才匹配服务,开展定制化人才培养输送。(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 享受园区“数据券”政策。加大对入园数据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为入园数据企业发放数据券,帮助企业降低治数用数成本。(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北岸控股集团)
第六条 购租房屋叠加享受购房券及特定团购服务。对在城阳区缴纳社保的入园数据企业职工,在城阳区(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享受城阳区新引进人才购房券政策基础上,另行叠加享受团购优惠(原则上同一楼盘满10人购房即为团购,实际根据具体楼盘、团购人数确定优惠幅度)。在城阳区缴纳社保的入园数据企业职工,享受就近租赁优徕社区和人才住房服务,首个租期累计不超过3年,并给予市场租赁价5-8折优惠。(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北岸控股集团)
第七条 协调保障适龄子女无障碍入学。正常缴纳社保的入园数据企业职工,其适龄子女从起始年级入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可在暂住地或产业园区周边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其适龄子女从外省、市、区申请转学的,根据暂住地或产业园区周边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第八条 全面提供就诊医疗服务。为入园数据企业配套定点服务医院,在挂号、就诊、检查治疗等环节给予政策支持;急诊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诊治再缴费;住院者,协助安排专家进行会诊、救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第九条 帮助配偶就业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对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实施办法》的高层次人才职工,配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接收安置。其他入园数据企业职工配偶,根据其自身业务优势,与本《措施》第四条结合进行,由人社及相关业务部门精准推送政策、匹配就业岗位,尽快实现再就业,解决两地分居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条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对落地园区企业实行由专职“邻青霞”服务团队统一对接服务企业机制,提供“服务菜单”,在企业开办(含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及公章领取、社保开户、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政策兑现(含本文件中的全部条文以及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政策)、人才服务(含引进人才认定及落户、外籍来华员工工作许可及停居留证申请与审批、人才购房资格认定、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政策咨询、人才政策上门宣讲等)、科技服务(含财税服务、知识产权、产学研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市场推广(含媒体宣传、会议会展对接等)提供代办服务。(责任部门:青岛市数据要素产业园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青岛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
备注: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本《措施》所指数据企业,主要包括以下5种类型的企业: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行业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4.研发、训推、应用大模型企业;
5.存力、算力、运力等数据基础设施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