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
被解读文件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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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11-30 |
被解读文件字号 |
解读人: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杨建军
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当前青岛全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正全面起势,城阳区以全面提升安置房质量为抓手,努力改善回迁安置群众居住条件,是增进民生福祉、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二、工作目标
聚焦旧改安置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持续做优旧改设计、做强建筑质量、做美居住环境,以质量大提升带动发展大提速,着力打造“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拆迁安置新型社区,确保新建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周边普通商品房,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
三、主要内容
以提升安置房质量为主线,抓实抓好安置房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市政配套、物业管理等关键环节,把街道社区监督贯穿其中,优化质控流程,明确层级职责,强化质量管控,实现闭环管理,以制度化举措,规范提升全区回迁安置房建设质量,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高起点规划。优选规划设计团队,优化规划设计图纸,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参与设计团队、设计方案比选,实现优中选优。
二是高质量建设。优选施工、监理企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工艺展示等三项制度,开展渗漏、开裂等问题治理行动。
三是高标准验收。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和业主开放日制度,突出抓好规划、消防、单体等重点环节验收。
四是高品质配套。市政基础配套体现同步,做到周边道路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市政管网同步规划实施;小区景观配套提升品质,做到高低有度、错落有致、移步换景。
五是高效能管理。规范物业选用管理,建立质量问题高效维修机制,畅通舆情响应渠道。
四、适用范围
适用全区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五、文件期限
本指导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六、解释
本指导意见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方式: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河套红岛专班0532-6776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