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15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发文字号 | 青城政办发〔2025〕2号 | 有效性 | |
政策咨询部门 | 青岛市城阳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66912818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15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发文字号 | 青城政办发〔2025〕2号 |
有效性 | |
政策咨询部门 | 青岛市城阳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66912818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项目建设、人才引育、科技驱动、法治护航等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全力构建“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人才友好型”城区,打造具有“人情味”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进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政务服务增值服务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大件运输许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旧换新补贴等12项“一件事”实现高效办理;开展“证照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等领域超期未延续、主体灭失等“僵尸证照”,建立许可证动态管理机制;拓展“企业码”应用场景,实现“一码通查”证照信息、“一码亮证”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
2.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建立“个转企”协同办理机制,强化审批、税务、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行转型手续“一次申报、并联审批”;推广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在线查验、跨区经营场所备案、区内大型商场园区等地址库备案;完善经营主体歇业制度,构建涵盖歇业申请、监管服务、恢复经营的闭环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项目建设增值服务
3.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机制。创新土地二级市场流通机制,对开发投资额未达出让合同总额25%的出让土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试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盘活土地要素资源;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运用身份认证、人像采集等技术手段,线上核验当事人身份信息和真实意愿,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从“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优化项目筹建服务。深化重大项目金牌团队服务机制,依托“城事通”数字政务平台金牌团队端口,建立专人服务、全程帮办、容缺受理服务体系,实施重大项目审批“一对一”专员保障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备案“一件事”改革,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与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等事项整合为“开工一件事”,实行“多证联办”审批模式;推进投资审批流程再造,推动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项目前期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环评等事项集成一次办理,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
5.完善竣工验收管理模式。实施分阶段验收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单位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行“进度分段、验收分类”管理机制;构建数字化验收体系,将竣工验收备案、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等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验收标准统一、审批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城阳规划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
(三)人才引育增值服务
6.实施青年人才“安居无忧”工程。全市率先推行青年人才安家补贴“即申即享”试点,最高30万元购房券“一键申领”;打造21处青年人才驿站,提供7天免费入住和岗位推荐,配租20处、4000间以上最低房租为市场价5折的青年人才社区,打造“住无忧、业有成”的青年梦想之城。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
7.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匹配。依托招才引智云平台建立信息库,实行岗位信息季度动态发布机制;把握高校毕业季等关键节点,举办“才聚城阳·汇智远航”产业人才系列招聘会5场以上;深化人才入企与校企合作对接,组织青年人才与优质企业面对面交流,重点产业链企业赴高校开展技术交流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8.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直接认定+专家评审+机构举荐+企业推荐”四位一体人才遴选体系,实行顶尖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团队、产业人才差异化评价;深化人才自主权改革,赋予优质企业、科研院所人才推荐权;实施“人才有价”支持计划,持续创新“人才科创金”“人才贷”等专属产品,建立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联动机制,强化人才创业金融赋能。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9.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三级联动的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微业”服务品牌建设,推进“就享家”乐业服务站建设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集岗位推荐、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建成标准化服务站10个,加快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惠企专项增值服务
10.深化企业问题诉求“一口进出”。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涉企诉求“一口进、一口出”,“区-街道-园区”三级联动速办机制确保问题接诉即办。优化服务企业闭环链条,实现属地速办、部门联办、督查盯办,做到企业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推出“城商服务卡”尊享礼遇。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对被评为区级及以上杰出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发放“城商服务卡”,持卡企业家在政策范围内可享受政务、教育、医疗、文旅、出行等方面的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各相关单位
12.开展“金融伙伴”赋能行动。银行机构驻点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线下窗口,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便利化融资支持;开展“金融+科技”金企对接专项行动,全年服务走访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强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属地街道+金融机构”三方联动,精准提供金融问诊、巡诊服务,着力破解企业首贷、续贷难题,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区贷款增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13.强化智慧税务服务体系功能。升级“智税云”服务平台,建设“1个智能中枢+N个虚拟窗口”的线上办税体系,实现高频事项100%“非接触式”办理,复杂业务“远程帮办”响应时长不超过15分钟;创建“枫桥式”税务站点,涉税矛盾化解率达到95%以上;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建立全区重点产业税收分析模型,定期发布咨政报告,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责任单位:城阳区税务局
14.强化展会助企服务。以满足企业开拓市场需求为导向,定期发布国内外优质展会信息,为参展企业提供展前、展中、展后“全过程”“一对一”服务,提升企业参展质效和“城阳优品”知名度;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贸易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丰富多彩的经贸对接洽谈活动,搭建多元化经贸促进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贸促会
(五)科技驱动增值服务
15.深化技术转让及产学研合作。通过全球供需对接平台,完善与重点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常态化对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针对重大平台产出的科技成果,分类施策、精准转化,采取建设技术交易市场、搭建中试服务平台、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等多方面举措,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创新生态。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6.不断提升科创服务质效。强化科技中介服务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作用,通过技术大市场的技术交易平台促成技术交易,提高技术成果转化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持续强化创新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展示效果,加速创新技术的推广转化。不断扩大技术职业经理人的培训规模,畅通技术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六)法治护航增值服务
1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深化“法治护航”,强化政法部门与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优质企业“一对一”法治服务包联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和投诉建议,主动协调解决企业遇到实际困难;加大对企业司法保障力度,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防范“远洋捕捞”式违法违规执法司法行为,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城阳公安分局
18.构建柔性执法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入企“乱检查”行为;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在市场监管、安全检查、交通运输、环保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行联合检查研判、惩戒整改;发布“免罚清单2.0”,明确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商务、交通、路政、农业等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罚事项,切实减少企业商户经营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有关涉企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9.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工程。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于信用评级为A级,依法公示年度报告、信用状态正常的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为失信主体重返市场提供机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涉企执法部门
20.提振城市“烟火气”。合理放宽外摆限制,鼓励街道结合街区形态、业态禀赋打造外摆示范街区,点亮城市“夜生活”;在重点区域设置“惠商暖心一米线”,划定“潮汐摊位”临时经营场所、区域或指定经营地点,有序发展集市活动、户外餐饮、夜间经济等业态,激活城市“烟火气”。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各有关涉企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加强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严格责任落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机制,强化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司法、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强化职能部门、街道与园区间的密切配合。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各相关单位
(二)支持自主创新。各责任单位要发挥首创精神,加大改革力度,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有益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各相关单位
(三)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重点整治为企业办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趋利性执法”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针对损害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情况要定期通报,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加大对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支持,依托营商环境“观察员”“体验官”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格局。
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