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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阳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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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003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_国家安全
成文日期2023-11-30 发布日期2023-11-30
发文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消防设施;高层;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发文字号青城政办发〔2023〕47号 有效性
政策咨询部门城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32-66568998
规范性文件号
索引号000014349/2023-18003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_国家安全
成文日期2023-11-30
发布日期2023-11-30
发文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消防设施;高层;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发文字号青城政办发〔2023〕47号
有效性
政策咨询部门城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32-66568998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城阳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城阳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发展迅速,数量飞速增长发生火灾风险等级也逐渐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我高层民用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相关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聚焦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风险隐患,切实解决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实现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坚决遏制高层民用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已建成投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即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重点整治以下情形:

(一)消防设施方面

1.消防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或停用;

3.防排烟系统损坏或停用;

4.应急疏散系统损坏或停用;

5.其它消防设施损坏或停用。

(二)日常管理方面

有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能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日常管理相关要求,致使消防设施损坏;无物业管理的,缺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无法有效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致使消防设施长期带病运行、停用甚至瘫痪。消防设施得不到及时维修保养检测,致使长期损坏或停用。

三、整治措施

(一)“一楼一策”整治。各街道、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商务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针对前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一楼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改造,综合治理。消防设施方面,根据青岛市统一安排部署,对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其他消防设施隐患按整改时限有序整改,于2024年3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关部门、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高层民用建筑久拖不改的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二)规范自主化管理。持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住建、卫健、文旅、商务等部门分行业开展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医疗场所、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将达标创建工作在各行业、各单位全面铺开,以点带面提升行业领域本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为鼓励全区高层住宅建筑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购买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人身财产险,实施“保险+服务”社会化消防管理模式。2023年底前,实现高层民用建筑有物业、有管理、有维保。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命通道”、“小火亡人”、电气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制作系列案例警示片和逃生自救科普片。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建立消防宣传公益联动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媒介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2023年,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四)加强智能化管控搭建消防安全监测平台推进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智能化管控,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智能电梯监控平台等科技应用,通过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五)加强灭火救援准备。支持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志愿者队伍,以楼栋为单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消防救援部门要结合高层民用建筑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科学编配举高、供水等消防车辆和破拆、排烟高层民用建筑灭火无人机等专用装备配备,缺配装备逐年进行补充完善。

(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

四、任务分工

(一)消安委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牵头消防设施整治,督促各部门、街道对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动态汇总全“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组织督导验收。

(二)各街道。负责结合前期消防设施摸排情况完善高层民用建筑基础台账,制定“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对照“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动态汇总报送“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整改力度,可以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隐患并预估整改资金,按照旧村改造社区和开发小区分别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配合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抽查验收。

(三)城阳公安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积极配合消防救援、住建等相应部门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单位、个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四)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协助消防救援部门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物业公司按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组织物业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专题研究解决重要事项。结合小区状况,将消防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整改完毕后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配合街道、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抽查验收。

)区消防救援队。负责依法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单位、个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做好消防宣传教育;负责依法开展高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强化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负责对照“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动态汇总报送“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专题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消防设施整改完毕后,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联合街道、住建局进行抽查验收。

(六)其他行业部门。关于商贸领域、酒店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由商务、消防、公安和街道等有关部门做好沟通配合,指导督促高层民用建筑内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卫健、文旅、民政等部门分行业开展医院、星级酒店、养老机构等领域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结合前期消防设施摸排情况完善高层民用建筑基础台账,制定“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对照“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动态汇总报送“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高层工业建筑隐患排查工作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全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后)。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整治攻坚(2024年3月31日前)。街道、公安、住建、消防救援大队和其他行业部门要结合前期消防设施摸排情况完善高层民用建筑基础台账,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对照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由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协调解决。各街道、各部门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靠前履职、互为支撑、通力协作。全部排查完毕后及时将相关台账报送至金宏网“城阳区消防大队”邮箱。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年底前整改完毕消防用水问题2024年3月31日前分批次整改其他消防设施隐患。

(三)核查督导(2023年12月31日前)。整治过程中,采取“专家查隐患”专项检查、消防评估等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区高层民用建筑新一轮排查,及时更新完善排查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

(四)检查验收(2024年6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和街道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整改情况逐栋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持续跟踪督办。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措施,健全完善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区消安委要加强对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街道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资金投入,有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民用建筑,用好用足专项维修资金;对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结余不足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项目采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财政专项投入方式,落实隐患整改经费,探索拓展消防隐患整改资金渠道。

(三)加强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委员会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等有效措施推进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形成长效机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劳永逸的,各单位要建立定期排查整治制度,督促物业、社区、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等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定期维护消防设施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诸如购买火灾人身财产险等新模式,确保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有备无患。


附件:1.高层公共建筑台账

      2.高层住宅建筑统计表

      3.“一楼一策”模版

     4.城阳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度汇总表

     5.全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消防设施“一楼一策”整改计划明细表

     6.全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消防设施隐患“一楼一策”整改完成情况统计表

     7.城阳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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