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及图文解读
解读人: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纪总纲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自2020年起,基层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主要内容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等26个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其中16个领域延伸至镇街级。最终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文件研究过程
根据国办要求,结合与省、市政府办公厅对接的情况,城阳区政府办公室代拟了《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梳理了编制区级标准目录、编制街道标准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5项主要任务,确定了区级部门和8个街道参与,并对具体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意见后,8月5日印发各相关单位执行。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阳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显著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四、文件主要工作内容
(一)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等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二)编制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各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国家部委26个标准指引中延伸到“乡级”的16个领域公开事项,在本街道基本目录中体现。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凡标准目录中公开渠道为“政府网站”的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各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工作推进时限
(一)启动阶段(2020年8月10日前)
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参与单位、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对具体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模板,召开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动员。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底前)
各部门、街道对照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梳理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条目逐项细化,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三)总结阶段(2020年9月底前)
各部门、镇街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区政府办公室完成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栏目设计工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及成果向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优化。
图文解读:《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图文解读
政策文件链接:青城政办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