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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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城阳政务网 制发机关:城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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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城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机关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机关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和公文解读
1.正式文本:政府及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机关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规划、计划信息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
(四)财政、财务信息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统计信息。
(六)其他
本机关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通关主要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chengy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微信公众号:“城阳统计”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青岛市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现场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当面提交《青岛市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办公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经贸中心北九楼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7727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申请政府信息”平台(http://www.chengyang.gov.cn/applyinfo_cy/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本机关受理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青岛市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邮寄到“青岛市城阳区统计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经贸中心北九楼)”,邮编:266109,联系电话:0532-87867727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处理流程详见现场依申请公开流程(附件2)、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附件3)和邮寄依申请公开流程(附件4)。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不予提供。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遵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青岛市城阳区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经贸中心北九楼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7727   传 真:0532-87868526       
电子邮箱: qdcybgs@sd.stats.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青岛市城阳区统计局综合统计科
办公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经贸中心北九楼     
邮政编码:266109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8536   传 真:0532-87868526   
电子邮箱:qdcybgs@sd.stats.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9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7866601    

传真:0532-87868531

电子邮箱:cyqzfxxgk@163.com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青岛市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现场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3.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4.邮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