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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阳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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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阳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我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初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92417:00,以呈报部门在系统内首次提报至城阳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新报材料。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须在退回提示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1.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申报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且本年度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应当符合相应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

1.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业绩成果等要求,应按照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工程技术系列相关政策和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2026年起,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所要求具备的业绩成果要求,应按照申报当年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2.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3.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4.青岛市外取得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方可参加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办理流程参照“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事人才”《城阳区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http://www.chengyang.gov.cn/zfxxgk/bmfdgknr/rsj/ywflxxgk/rsgl/202312/t20231219_7731572.shtml)。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须提供近5年(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数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6.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青岛、烟台、临沂、东营、威海等5市有关开发区(高新区)面向全省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或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

7.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由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开展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集成电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青岛市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阳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步骤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城阳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建立申报路径

主管部门(单位)“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登录开通专业技术职称权限,在首页左上方隐藏菜单点击“职称评审-评委会路径申请-新增路径”,职称等级对应选择,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评委会选择“青岛市城阳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或“青岛市城阳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已正确建立路径的无需重新申请未按要求申请的路径不予审核,已申请的错误路径可自行修改或删除。

(二)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注意: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参照附件3

3.本年度可申报的工程技术专业包括:建设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自然资源工程、广播电视工程、质量工程、药品技术工程、煤炭工程。

以下专业不在申报评审范围:饲料兽药工程、安全工程、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工业互联网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新型功能材料工程、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集成电路。

4.申报工程技术中级人员需同时提供《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附件4,选择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对照表),由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劳务派遣人员由两家单位共同审核盖章)后,上传至“上传其它附件”板块。其中,所有业绩成果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924日)前,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5.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qdjxjy.com.cn/),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材料(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用人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后,专业技术人员点击“上传至省平台”,其继续教育数据将上传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无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由负责其职称申报工作的街道办事处负责。

6.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用人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存在弄虚作假等品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所有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结束后次日出具)、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并将公示情况形成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对xxxx(写明所有申报人员)等x人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于2026xx日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xx-2026xx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无异议,落款单位全称、日期(公示结束后次日出具)并加盖公章。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六公开”监督卡》、公示报告由两家单位共同盖章。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其它附件”处上传公示报告原件扫描件

(四)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申报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通知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须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在“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数据上报-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中将数据上报到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账号

(五)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报送的职称申报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对退回的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等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再受理材料更换、补充和修改等事宜。

申报人员“当前状态”栏显示“审核通过”,仅为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事人才”进行公示。

(六)送交材料、评审费及专业测评通知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审核进度显示“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连同评审费,送交所在工作单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并签字盖章,由呈报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统一报送至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事人才”。

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请呈报部门提前将收取的评审费存入银行卡中,报送《评审表》时现场扫描青岛市非税收入平台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评审通过与否均不退回评审费

4.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采用网上面试专业测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事人才http://www.chengyang.gov.cn/zfxxgk/bmfdgknr/rsj/ywflxxgk/rsgl/

5.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事人才”,各呈报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将《评审表》取回。《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评审表》

6.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证书,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户后,在左上方隐藏菜单点击“职称评审申报-下载证书”自行下载打印。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申报责任。各功能区、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格工作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服务机构等开展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及服务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

联系电话:58659712


附件:2026年度城阳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评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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