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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政府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的公示
为提高职业培训供给能力,满足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大力发挥培训促就业的作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4〕38号)文件规定,采取“申报签约”的方式,经培训机构申请和我局审核,确认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为承接我区政府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现予公示。
一、承接培训机构
青岛城市学院。
二、承接培训职业(工种)及培训层次
承接的培训职业(工种)为:车工(高级工)、电工(高级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S(高级工)、工程测量员(高级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高级工)。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承接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4〕38号)文件,纳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开放“先垫后补”培训权限,实施技能培训。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监督电话:0532-58659971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