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19年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阳政务网”(www.cheng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室联系(地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邮编:266109;电话:0532-587139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了规范化、持续化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区教育体育局历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形成以政策法规室为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相互协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完善学校(幼儿园)政务网版块平台建设。2019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城阳政务网新增学校(幼儿园)政务公开版块。全区71所学校、106所幼儿园在城阳政务网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从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招生入学到资助申请、应急预案、教学科研、课程设置等全部主动公开,方便公众了解查阅。
(二)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之上,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以下的几方面内容公开。
一是做好“阳光招生”公开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城阳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公开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以及缓学办理等各项信息。及时公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2019年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精心设计《城阳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宣传图解版》,将招生政策图文并茂方式呈现,便于家长理解和提前做好入学准备。及时做好招生结果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全面做好“放管服”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动态化原则,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的通知》,深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复杂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32项,梳理结果已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根据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区权责清单的通知》(青城编办字[2019]74号),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权力共12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检查27项、其他权力类13项、公共服务5项,均已在城阳政务网公开。
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组织随机抽查44次,严格按照“事前告知-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程序开展抽查工作。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学校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中小学规范办学、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等方面进行了抽查。抽查过程通过手机录像、拍照上传等方式等向社会公开。
四是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2019年,根据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各项要求,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台账,通过城阳政务网、“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主动公布合格培训机构名单年检结果公示,引导学生到正规培训学校培训学习,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教育体育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区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流程,制定办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确保办理时效。深入调查,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使建议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建议和提案主要集中在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投入、无证幼儿园整治、校园课后托管、校园安保等方面。区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办理时效。主办的1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落实迅速,由分管领导带队,逐一面复,得到了建议人的高度好评。
(四)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区教育体育局围绕公众关注教育的热点、重点问题,加大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招生结果、职称评定、教师考录、教育收费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坚持平台思维,以城阳政务网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为辅, 参加常态化访谈活动与市民互动,及时解疑答惑。
政府网站: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固定目录发布信息数量123条,本部门目录发布104条。
政务微信:2019年共计发布信息数量505条,粉丝量达78442人。全年阅读总数达到257万,内容被转发16058次,获得14023次点赞。关注量较大的内容包括招生入学、家校合育、培训学校黑白名单等方面。
(五)监督保障内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根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了《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城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开流程,使教育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流程和要素。
二是以政务开放日为契机,增加信息公开覆盖面。2019年,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以“强托管、系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教育系统“阳光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走进学校,深入了解学校托管等相关情况,收集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多条,拓宽民主渠道,提高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513 | 4985 | 255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9 | 4052.4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
(七)总计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着力推进重点教育领域公开。二是增加政务公开培训次数,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有序开展。
201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2019年,区教育体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版块刚刚搭建完成,亟需更多政策引领和业务指导完善。二是政务网部门信息公开业务目录需要整合优化,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区教育体育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