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
现将2023学年青岛市中学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学阶段学校包括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班,下同)。中学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包括: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班集体。
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学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学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学阶段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
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
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获得区(市)级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还须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有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社会实践能力强。将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技能大赛成绩、“1+X”等级证书以及学生在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及“文明风采”德育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
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初中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学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校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4.获得区(市)级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市级“优秀班集体”
参评市级优秀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均达到良好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和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班级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具有民主、团结和向上的班集体氛围。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起到了核心作用。班委会有例会和分工制度,实行民主选举干部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每周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班团队活动。
3.班级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班级环境卫生整洁,班级全体学生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获得区(市)级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校级“优秀班集体”称号。
三、名额分配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在校生总数的6‰、1.2‰确定,优秀班集体名额按照当年行政班级总数的6%确定。以上评优名额由市教育局统筹考虑各地学生数量和办学情况分配至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学校、民办学校、行业学校。各区市名额分配应兼顾区域内各中学阶段学校,学校名额分配重点向毕业年级倾斜。根据《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鲁教基发〔2021〕1号)相关要求,对2022学年评优工作中未按照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区市、学校进行了名额核减。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申报程序
(一)学校推荐
1.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评选政策和培养类型特点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并进行组织发动。
2.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以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可邀请行业企业代表参加,确定推荐人选。参评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陈述、展示。
3.学校评议。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班级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的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4.校级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市学校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二)区市审核
1.各区市教体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班集体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审核,确保拟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各区市教体局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市教育局。
(三)材料报送
被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学校和区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准确填写“花名册”(见附件)。
本次评选只上报评选材料电子版,需材料和要求如下:
1.个人和班集体“申报表”word电子版。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分别建立并命名文件夹,文件夹中“申报表”排列对应同一类别“花名册”上报顺序排序,按照“序号+学校规范全称+姓名”命名。
2.花名册word和pdf电子版。根据分配名额分别上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各类别花名册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花名册中学校名称必须与学校公章一致,其他要求见各自填写说明)。
3.各单位公示pdf电子版。各区市教体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需上报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公示材料pdf电子版,上报时以“公示”为文件名。如学生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试存在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情况,请同时提供地方医疗机构对学生疾病或残疾的书面认定pdf电子版。
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放置在同一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区市/学校)2023学年中学市级评优材料”。各区市教体局材料以区市为单位,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材料打包报至:“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服务事项——对中小学其他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4)。
(四)表彰通报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推荐的人选和班集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处理,经审核并查实有问题的推荐对象,取消该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荣誉的学生、班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先进典型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班子,负责本区域、本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方式、渠道,并保持畅通,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置,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查。特别是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四)严肃责任惩处。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要对上报的名单逐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把关监管不到位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业学校,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完善典型选树机制。各区市教体局要在做好中学阶段市级评优的同时,建立完善小学阶段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典型选树机制。可参照市级中学阶段评优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区市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标准、范围、程序,做好推荐、评选、表彰等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原则上在小学中、高年级进行,小学低年级优秀典型选树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汪蔡强,联系电话:85912275
附件:1.青岛市中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青岛市中学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3.青岛市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青岛市中学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5.青岛市初中学校市级优秀学生花名册
6.青岛市初中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7.青岛市初中学校市级优秀班集体花名册
8.青岛市普通高中市级优秀学生花名册
9.青岛市普通高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10.青岛市普通高中市级优秀班集体花名册
11.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花名册
12.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13.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班集体花名册
14.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工作指南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