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行办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评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分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3项。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组织评选。
省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省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二、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市名额,统筹考虑各单位高中阶段学生人数、高中学校班级数等因素确定。学校名额分配重点向毕业年级倾斜。具体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等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提报
普通高中的《申报表》等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盖章版报送至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职学校的《申报表》等材料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管理系统下载。如学生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试存在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情况,请同时通过系统提报地方医疗机构对学生疾病或残疾的书面认定pdf电子版。
(一)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月8日(星期五)前,有关区市教体局所属高中学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通过系统报送材料如下: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2.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
3月15日(星期五)前,有关区市教体局审核学校申报表后通过系统报送材料如下:1.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2.区市教体局公示照片或截图。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管理系统
3月4日(星期一)前,相关区市教体局将区市所属中职学校学生省级评优名额的分配情况反馈至思政德育处,由思政德育处统一将各学校名额录入管理系统。
3月15日(星期五)前,相关区市教体局所属学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和行办学校通过系统报送材料如下: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2.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等佐证材料;3.区市教体局审核结果及区市公示照片或截图。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市各学校在开展评选工作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干部师生认真学习《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纪律等开展评选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市教育局将取消相关学生和班级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认真核对、确认参评学生和班级的资格条件。要严格执行《办法》中对学校评选委员会、班级评选的人员构成、评选方式、推荐数量和档案留存等方面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班级初评、学校评议、校级公示、区市审核和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其中公示环节,校级公示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处联系。
联系人:汪蔡强,联系电话:85912275
青岛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