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构建全区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团区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和名额
根据《“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评定“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200个、“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80个(大队15个、中队65个)。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各中小学根据推荐标准,按照候选人(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与“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的评定。
二、评选标准和范围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爱党,爱国,爱人民,对党和社会主义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2.热爱学习,成绩优异,爱劳动、善思考、勤实践,兴趣广泛,特长突出,全面发展。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身心健康,坚持锻炼,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
4.诚实善良,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关心集体,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事迹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个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
6.参评2023年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的队员,原则上必须在2022-2023学年度学校“红领巾奖章”评定中获得个人一星章荣誉。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1.集体二星章(大队)
(1)聚焦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和组织意识培育,爱国主义教育、队前教育效果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
(2)少先队组织健全,基础队务规范。成立学校少工委,按期规范召开少代会。
(3)辅导员队伍健全,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能够探索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4)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实行分批入队,落实推优入团相关规定。
(5)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6)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认真开展面向基层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落实情况较好。
2.集体二星章(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保证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程,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的中队活动。
(3)队组织有凝聚力,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共建团结友爱的集体,帮助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6)参评2023年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中队,原则上必须在2022-2023学年度学校“红领巾奖章”评定中获得集体一星章荣誉。
三、申报办法
1.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大队)由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自行推荐,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按评价排名提报材料。集体二星章(中队)和个人二星章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荐。区少工委将对上报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人选。
2.被推荐申报的“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候选人(集体)需按项分别填写“推荐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推荐登记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并按要求填写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经各学校少工委审核后提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参评。
3.各单位上报的各类先进,要按照自主申报、民主推选、组织研究的规范程序,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才可进行报送。
4.请各单位按照申报项目分别建立文件夹,并汇总压缩,命名为“**单位‘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申报材料”。
5.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项目纸质版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连同“推荐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前,通过即时通邮箱发送至区教育体育局巩帅,街道学校请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汇总后统一提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学校少工委要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加强对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审核验证,确保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广泛动员,扎实推动。充分认识评先树优工作对激励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活动,围绕推荐、学习和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过程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校要加强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把握候选人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扬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创先争优,全面加强全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推动城阳区少先队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
1.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名额分配表
2.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推荐登记表
3.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推荐汇总表
4.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推荐登记表
5.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城阳区委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城阳区少工委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大队拟评选15个 |
中队拟评选65个 |
个人拟评选200名 |
区实验中学 |
各单位根据条件自愿申报。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按评价排名提报材料。 |
2 |
7 |
区实验二中 |
2 |
7 | |
区实验小学 |
2 |
8 | |
区实验二小 |
2 |
8 | |
区实验三小 |
2 |
6 | |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 |
2 |
7 | |
区天泰城学校 |
2 |
7 | |
区国城小学 |
2 |
8 | |
区白沙湾学校 |
2 |
7 | |
区育才小学 |
1 |
2 | |
区礼德小学 |
1 |
1 | |
区荟城小学 |
0 |
1 | |
国科大青岛附属实验学校 |
1 |
1 | |
城阳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7 |
24 | |
流亭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7 |
24 | |
夏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8 |
24 | |
惜福镇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4 |
12 | |
棘洪滩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5 |
16 | |
上马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3 |
11 | |
河套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3 |
8 | |
红岛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
2 |
7 | |
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
2 |
1 | |
青岛大元学校 |
1 |
1 | |
青岛美欧学校 |
1 |
1 | |
青岛城阳京华学校 |
1 |
1 |
附件2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推荐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两寸彩色标准 免冠照片 (电子版) | |||
民族 |
所在学校、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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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辅导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中队辅导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一星章获章时间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800字以内,按照评定标准撰写,以少先队事迹为主) | |||||
获得 奖励 情况 |
(填写3项,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颁授单位,以少先队荣誉为主)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校、中队及担任少先队职务 |
获奖情况(3项最高荣誉,以少先队荣誉为主) |
附件4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推荐登记表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 |
“红领巾奖章” 集体二星章(大队) |
“红领巾奖章” 集体二星章(中队) |
||||
大(中)队名称 |
||||||
辅导员姓名 |
辅导员政治面貌 |
|||||
队员数 |
辅导员联系方式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一星章获章时间 (大队不填此项)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1000字以内,按照评定标准撰写,以少先队事迹为主) | |||||
获得 奖励 情况 |
(填写3项,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颁授单位,以少先队荣誉为主)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候选集体(大队)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大队名称 |
大队辅导员姓名、任现职时间 |
集体获奖情况(3项最高荣誉,以少先队荣誉为主) |
城阳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候选集体(中队)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中队名称 |
中队辅导员姓名、任现职时间 |
集体获奖情况(3项最高荣誉,以少先队荣誉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