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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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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城阳区教体局 成文日期2020-11-03
被解读文件字号
制发机关城阳区教体局
成文日期2020-11-03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人: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赵伟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突出师德师风引领,注重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实绩,鼓励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强化能力、业绩导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通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9号),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制定本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明确了城阳区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

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的申报和推荐要求,各级评审权限及呈报渠道。

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的审核要求,具体有关问题。

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纪律和要求。

四、《通知》的有效期

本通知有效期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