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为什么要开展《城阳区第八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城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的制定工作?
答: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城阳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全区共有区级非遗项目7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12项,市级29项。
二、问:《名录》的具体程序、申报范围有哪些?
具体程序:
1.由项目所在保护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街道文化主管部门提报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的相关材料。
2.各街道文旅部门须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街道出具推荐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3.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定等程序,报城阳区政府审定通过后,由城阳区政府公布《城阳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城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
申报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活态存在,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
4.体现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有专人负责并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传承工作富有成效。
三、问:如何进行《名录》相关内容的咨询?
政策咨询具体联系科室: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联系电话:0532-8786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