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纳统的奖励政策》政策问答
1.服务业高质量纳统的奖励范围是什么?
奖励的范围是在城阳区纳税经营、纳入企业联网直报范围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利性服务业(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含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2.服务业企业纳统的标准是什么?
批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纳统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纳统标准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纳统标准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住宿业和餐饮业纳统标准为年营业收入200万元。
3.该政策是2023年5月出台,那在这个时间之前纳统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吗?
2023年之前纳统的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城政发〔2019〕21号)执行,2023年1月1日后至本政策出台前纳统的企业,参照本政策奖励标准执行。
4.这次服务业纳统政策和之前纳统政策相比,有哪些不同?
纳统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奖励金额。在原纳统政策中,对年度纳统和月度纳统企业均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本《政策》中,年度纳统企业仍给予20万元奖励,将月度纳统企业奖励标准提高到30万元;
二是调整了奖励拨付方法。为鼓励纳统企业平稳发展,借鉴了李沧、崂山等区市的经验做法,分两次兑现奖励资金,纳统第二年即可享受一半奖励,纳统第二年营业收入或销售额增长10%后第三年享受第二笔奖励。
5.纳统政策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1.区统计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符合纳统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
2.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进行核实,并组织企业申报,进行材料审核,将纳统扶持奖励意见报区财政局。
3.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5月20日前,将拟奖励的企业情况在城阳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资金发放到位。
政策咨询具体科室:
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532-8786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