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近日,城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3年,全区普遍开展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2个;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照护服务机构、加强照护服务管理、扶持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扶持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包括:一是全面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对已完成备案且投入使用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三是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增设托班的给予生均经费补助;四是对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街道进行奖励;五是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六是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一事一议”工作机制。
最后,《实施意见》针对意见的组织实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舆论宣传,三是加强督导考核。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意见》的实施,必将加快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构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为,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