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城阳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亮亮
一、《名录》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名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更好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意义在于该《名录》公布以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文化保护意识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有利于提高我区文化软实力,同时也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奠定了基础。
三、《名录》起草过程中意见征求情况
2023年7月至8月,该《名录》通过“城阳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并征求了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本《名录》。
四、《名录》的主要内容
《城阳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包括4大类共18项。其中民间故事1项:棘洪滩民间故事,传统音乐1项:古法箜篌演奏技艺,传统美术1项:孙氏银箔镂胜技艺,传统技艺:邵氏木雕技艺等15项。《城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包括3大类共12项。其中传统美术2项:面塑(张氏面塑)、面塑(山色峪花样馒头制作技艺),传统技艺:肉食传统制作技艺(复盛酱卤肉制作技艺)等6项,传统医药:中医正骨疗法(孙氏推拿正骨疗法)等4项。
政策咨询具体联系科室: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联系电话:0532-8786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