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陈栋,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二院副院长兼总工,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师,曾荣获“青岛市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师”“青岛市防汛抗旱专家”等荣誉称号。
专家观点
大家好,我是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陈栋。近期,城阳区正式发布了《城阳区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河湖岸线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空间资源,也是保障防洪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生命线。该《规划》确定了城阳区七条区级河流的岸线规划成果,明确了有关要求,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防洪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为大家解读一下这个《规划》。
一、政策背景与法规依据
河湖岸线规划是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政策的关键技术工具之一,是推动河湖治理从“分散监管”向“综合管控”转变的重要途径。本《规划》直接回应了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湖管理重点工作的部署。
《规划》立足于国家水事法律法规体系的授权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河道行洪空间的开发限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则对堤防保护、岸线利用审批等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
二、规划成果与布局特征
全区七条区级河道及流域内水库岸线总长度为116.47千米,其中:保护区2处、总长度0.367千米,约占0.3%;保留区21处、总长度36.127千米,约占31.0%;控制利用区16处、总长度79.976千米,约占68.7%。从数据分布看,城阳区河湖岸线的布局特征为“多数区域适度利用为主、重点区域保留为辅、核心区域严格保护”。
三、管控机制设计
(一)管控体系的层次架构
《规划》构建了“总体要求加分区细则”的双层管控架构,先提出通用要求统一底线,再对三类功能区的差异要求进行细化。其中,岸线保护区主要包括防洪敏感段、饮用水一级区、生态核心区、重大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全面禁止干扰性项目,实施公共安全类项目必须充分论证并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岸线保留区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二级水源区、近自然生态段、规划预留区等区域,原则上维持现状,具备条件后方可有限活动,实施有关项目也必须开展论证并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岸线控制利用区主要包括具有一定开发基础但承载力受限的区域,倡导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有关项目不得加剧安全与环境隐患,且需按利用类型实施差异化审查。
(二)特殊情形的制度安排
《规划》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模式禁止开展一切项目,而是为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特殊项目预留了合法通道,即使在保护区和保留区,防洪工程、河道整治、供水设施及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项目,在经过制约因素论证且完成依法审批后,仍可推进,这一安排兼顾了刚性管控与弹性适应,体现了《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规划价值分析
综合来看,本次规划的价值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主动预防”。本次规划通过预先划定功能边界,将管控关口前移至开发行为发生之前,从根本上减少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
二是强调“规则依据”。功能分区明确后,项目准入与执法处置都有了客观的空间依据,限制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提升了岸线管理的一致性与公信力。
三是强调“多元共治”。规划要求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共治格局,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保护,共同守护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