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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青岛市城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办法》
1.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咱们城阳区里,2006年6月30号前完成搬迁,而且经过省政府核定、能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农村移民,都适用这个办法。
2.问:本《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把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好咱们区移民人口的动态管理,参考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再结合咱们城阳的实际情况,就制定了这个办法。
3.问: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行动态变化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答:简单说就是每年查一次移民人口的变化情况,把数据搞准确,这样才能精准给移民发直补资金,也能把移民人口管理得更规范。
4.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工作实行怎样的工作体制?
答:咱们实行的是“区政府负总责、街道办直接管、村委会(居委会)具体办、相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模式。
5.问:哪些情况的移民人口应该进行核减?
答:只要符合下面这些情况,移民就不能再享受扶持政策,得核减:
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已经去世的人,再就是变成财政发工资的,比如考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老师转公办、军人提干或三级以上士官转业安置等,然后是违法犯罪被关进监狱执行刑罚的(管制、缓刑、假释的不算),第四种是将户口迁到非移民村的人,最后是其他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