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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青岛市城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为什么修订预案?
2024年10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案修订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级是如何划分的?
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三、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本次修订内容不涉及企业具体应对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可继续执行原有制度。即按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保障类工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等类型实行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企业操作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是市级发布还是区级自行发布?
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由青岛市统一发布,我区接到市级发布的预警后应做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