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背景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事项。2024年5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4〕83号),要求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展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2024年,城阳区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在省、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基础上,创新出台《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青城政发〔2024〕4号),依据文件要求,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2024年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该项工作经过参评企业名单确定、数据收集、评价体系创建、企业数据核实、分类评价、企业调档等系列环节,形成了初步评价结果。2024年7月15日,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专班通过城阳区政务网进行了初步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企业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综合评价结果。
二、文件编制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要求,综合评价结果需以区(市)人民政府名义对评价结果正式公布。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专班牵头起草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对全区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目的、依据作了说明,同时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形成过程作了简要介绍。
《通知》以附件形式公布了2023年度全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形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A到D进行排列。《通知》共公布了653家规模以上企业(A类136家、B类387家、C类111家、D类19家)和1053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A类200家、B类584家、C类197家、D类72家)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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