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我区城镇新增就业保持平稳发展,就业总量不断壮大,就业质量显著提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城阳区稳定和扩大就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8个方面20项具体举措,对各单位的工作分工进行了明确。
其中,快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包括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服务业就业扩容工程、实施灵活就业促进工程等3项举措。
强化经济发展就业支撑举措包括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等3项举措。
加大稳岗扩岗政策扶持举措包括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全面落实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等3项举措。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包括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退役军人和妇女就业创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提高农村劳动力工资收入等4项举措。
推动创新创业提档升级包括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平台载体建设等2项举措。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包括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等3项举措。
全面优化就业服务水平包括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活力、推进“社区微业”行动计划等2项内容。
加强促进就业资金保障主要从加大对各项稳就业促发展资金的保障力度,集约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政策性扶持资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方面进行了明确。
政策咨询部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532-5865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