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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问题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相关起草情况?
答: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各相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城阳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于2024年1月10日经城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问题二:《计划》安排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原则;二是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原则;三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原则;四是坚持与省、市计划以及区“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问题三:计划目标安排情况怎么样?
答:地区生产总值计划安排增长5.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增长5.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安排增长5.5%左右,货物进出口计划安排表述为“稳增提质”。
政策咨询具体科室: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532-8786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