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为什么要下发青岛市城阳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答:根据应急管理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快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从源头化解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二、问:各小区如何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答:1.新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选址建设,根据多层(含低层)、高层住宅户数,分别按照30%、50%的比例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住宅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投入使用。
2.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含换电柜),由街道办事处指导居委会或业委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公共用地或原有自行车停放场所选址建设,无需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到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三、问:各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是什么?
答:1.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和建设充电设施工作牵头和督导;负责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开发项目建设条件,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加强把关;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负责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建设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城阳供电中心做好直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申请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小区供电条件等因素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制定供电方案。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室内外消防通道中乱搭乱建问题;对按照程序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后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不再按照违法建设进行执法处理。
4.城阳公安分局:负责督促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内乱堆乱放堵塞应急通道、电动车楼道内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多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相关职责。
5.城阳规划分局:负责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审批环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条件进行把关;负责在新建住宅小区交付时,规划核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与规划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6.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充电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工作;负责查处高层住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和建设充电设施工作;负责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底数和充电设施情况进行摸排,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程序征求业主对选址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资料;负责指导业委会或居委会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业主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8.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选址工作,做好选址宣传、居民沟通和意见征询工作;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对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处理。
四、问:各小区后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由谁维护管理?
答:1.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可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的充电运营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与按程序选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签订协议,明确设施产权和建设运营主体的权利、责任。
五、问:《青岛市城阳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期?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问:如何进行政策咨询?
答:政策咨询具体科室: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2-6776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