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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
一、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参评企业按照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及达规未纳统三个口径分别设置A、B、C、D四个类别。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得分划分企业类别。
1、A类(优先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前20%(含)的工业企业。
2、B 类(支持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20%(不含)之后、75%(含)之前的工业企业。3、C类(提升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 75%(不含)之后、95%(含)之前的工业企业。4、D类(限制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后5%以内的工业企业。
二、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流程是什么?
答: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分为参评名单确定、数据采集、数据核对、评价分类、结果公示发布等步骤。
三、问:《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的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4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若上级有最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