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同海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8号)以及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全区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2023年城阳区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方案》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散煤燃烧污染是全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引发雾霾的重要污染来源。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8号)以及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为有效控制全区民用散煤污染,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在去年推广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区全面推广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引导辖区内居民通过使用清洁煤炭替代劣质煤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二、《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方案》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清洁煤炭、环保炉具标准及补贴政策:一是确定清洁煤炭标准及补贴政策,按照600元/吨进行补贴,每户限购2吨;二是确定清洁环保炉具指标要求及补贴政策,今年重点推广中型洁净环保炉具,选取 “80型”和“100型”两种中型水暖炉,按照600元/台进行补贴,每户限购1台;三是确定推广经费补贴,按照每吨50元标准,给予社区在宣传、推广、配送方面经费补助;四是明确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招投标,确定申购范围,凡属于城阳区户籍居民均可申购。第三部分是工作步骤:一是完成清洁煤炭、洁净环保炉具申购及汇总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社区配送网络;三是完成政府招投标工作;四是完成清洁煤炭、洁净环保炉具的配送及安装;五是集中做好清洁煤炭、洁净环保炉具购置和登记工作;六是开展清洁煤炭质量抽样检测;七是完成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购置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第四部分是加强资金保障:明确了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政府补贴资金拨付的时间和数额将依照合同约定。第五部分是相关要求:要求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快速行动,强化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套取和截留补贴行为,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推广任务。
三、《方案》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一是本《方案》所推广清洁煤炭仅适用于城阳区户籍居民,主要服务于未实现集中供暖社区居民,企业用煤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是所有类型的燃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不充分都会释放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气体),清洁煤炭也不例外。在使用过程中尤其是夜间居民要注意室内通风,切忌封门堵窗。
四、政策咨询科室
区发展改革局环境资源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2-8786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