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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持续健全社会帮扶体系 织密有温度的民生保障网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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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城阳区召开“感受身边变化 共享美好生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主要围绕社会帮扶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城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雪芳,城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新江,城阳区民政局老龄科负责人王继昊,城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侯文建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城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雪芳

今年以来,城阳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困难群众、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健全分层分类、多元协同的社会帮扶体系,用心用情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夯实民生底线、提升服务温度。下面,我从养老暖心守护、救助精准兜底、助残提质赋能、就业优先稳岗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全区社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养老暖心守护,构建多维适老保障体系

城阳区统筹养老保障专项资金,聚焦津贴发放、困难老人保障、老年意外防护、探访关爱四项重点,健全资金保障、风险兜底、人文关怀一体化老龄服务体系,持续夯实养老帮扶根基。

一是精准闭环落实高龄津贴,确保资金足额直达。依托区级数字养老平台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台账,精准测算资金需求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分档差异化发放标准,厘清社区申报、街道复核、资金拨付、数据更新全链条权责。今年以来,已为16.2万余人次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355.14万元。打通公安、卫健、民政数据端口,实行每月自动比对,动态核销异动人员信息,严防错发漏发冒领。推行社保卡“一卡通”静默发放、免申即享,针对老年群体开展上门告知服务,联合银行下沉社区处置社保卡激活、发放异常等问题。

二是分层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做到应享尽享。对城阳户籍60—99周岁低保、特困老人分级发放补贴,60-79周岁每月80元、80-89周岁每月120元、90-99周岁每月220元,补贴同步按月发放、一卡统发,无需重复申报。今年以来,已为7810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68.45万元。常态化开展基层经办业务培训,依托社区阵地、惠老明白纸、敬老活动扩大政策宣传,提升经办规范化水平和群众知晓度。

三是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全域统保,筑牢意外风险屏障。区财政按每人30元标准,为全区14.37万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全额投保意外险,群众零缴费、自动参保。保障覆盖意外身故伤残、门诊住院医疗、住院护理、救护车报销等项目,配套健康咨询、就医陪诊增值服务。在街道便民窗口设立理赔代办点,推行线上报案、线下代办、社区集中理赔相结合模式,常态化开展保险科普,消除老年人理赔顾虑。

四是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敲门巡访关爱,守住居家安全底线。针对独居、空巢、失能、失独等老年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分级台账,实施差异化探访:重点对象每周入户、次重点对象每两周入户、一般对象动态摸排、季度更新。上门同步开展政策问询、惠民宣讲和诉求处置,现场协调解决药品代购、水电维修等民生小事,复杂需求闭环跟进。依托区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7×24小时调度平台,多方联动快速处置老人突发疾病、居家险情等应急事项,切实守护老年人居家安全。

二、救助精准兜底,打造“物质+服务”分层救助格局

城阳区坚守民生保障底线,完善主动发现、部门联动、服务赋能的社会救助机制,推动救助从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兜底+服务赋能”转型,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是强化主动发现,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当前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1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673元。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推行“大数据智能比对+常态化入户摸排”主动发现模式,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低保对象3128人、特困人员324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88人次,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约272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75万人次。

二是健全联动机制,织密全域协同救助网络。统筹民政、教体、医保等14个部门,梳理形成30项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构建多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体系,拓展医疗、教育、就业等综合帮扶。用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今年以来累计受理转办各类救助申请588件次。做强“小桔灯”社会救助品牌,制作政策海报、明白纸、便民二维码,依托政务窗口、社区公示栏、智慧电视实现310个村(社区)宣传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集中申报日活动,累计举办专场54场次,接待政策咨询655人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20人次、纳入救助13人次。

三是深化服务救助,丰富特色暖心帮扶项目。出台“小桔灯”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构建“政府主导、慈善赋能、社会参与”多元救助机制。创新孤独症儿童“护星计划”,按低保、低边家庭自负费用90%、85%比例给予慈善帮扶,以“小桔灯—护星计划”真实案例为原型创作的公益微电影《微巍小桔灯》获北京国际电影节短视频单元“民政中国”板块一等奖;打造困境儿童“圆梦计划”“爱心小屋”等19个特色项目,开设播音、书法、美术、舞蹈等素质课程。持续培育“绽放七彩虹”“指尖上的文化传承”“赋能工程”等慈善项目,形成多元化、个性化救助矩阵。

三、助残提质赋能,推动惠残服务精准多元落地

持续夯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基础,足额落实各项惠残资金,优化康复服务供给,拓展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和发展能力。

一是聚焦全面保障,民生底线实现兜稳兜好全面精准落实各项助残惠残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保障,实现应享尽享。拨付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约646万余元,惠及8800余人次;学生救助与奖励约35.5万余元,惠及380人次;为6941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4万余元,协助理赔27人获赔约2.6万元。同时,向7家机构拨付欠拨资金884万余元。水费减免37万余元,惠及7600余户;燃气及采暖费上报审核6000余户。

二是突出精准有力,康复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持续开展“助听、助幼、助明、助视、助行”五大救助工程及“器具大篷车”进社区活动,推动服务资源下沉。严格落实每月对新办证残疾儿童“一对一”电话政策普及制度,开展政策宣讲650余人次。指导58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39疑似残疾儿童进入专业机构康复,发放救助资金400余万元,实现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创新推出关爱孤独症“八大行动”及生命体质检测活动,为近1200名在训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生长建议。

三是创新赋能增,残疾人就业形态有效拓展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帮扶精准落实残疾人创业补贴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招聘会搭建就业招聘桥梁,拓展残疾人就业形态,依托金诺德在全市率先成立残障人士网约车车队,带动50余名肢体残疾人稳定就业,月均收入超过7000元。上半年新增残疾人就业152人,超额完成市级民生实事任务。

四、就业优先稳岗,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增收

城阳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拓宽岗位供给、强化重点群体帮扶,全力稳岗位、保就业、促增收。2026年1-6月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831人,同比稳中有增,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广拓岗位供给,落实稳岗扶持政策。着力拓宽就业渠道,组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20余场,为大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推送岗位8000余个。全面做好各项稳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精准落实社保补贴政策,1—6月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07.63万元,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3人;审核通过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310.70万元,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475人。

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帮扶工作,1-6月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856人,其中802人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加大灵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1-6月审核通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10.32万元,惠及灵活就业人员22534人次。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待遇,1-6月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56亿元,兜牢失业人员帮扶底线。对失业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和技能培训,1-6月失业人员再就业8535人。

社会帮扶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城阳区将持续站稳人民立场,紧盯老年人、困难群众、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急难愁盼,持续优化养老、救助、助残、就业帮扶举措,在政策落地精度、服务供给温度、协同帮扶力度上持续发力,不断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让惠民红利直达基层、直抵人心,用心书写有质感、有温度的城阳区民生答卷。

大众网提问:据了解城阳区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保障人群多,能详细介绍下有关情况吗?

城阳区民政局老龄科负责人王继昊

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我区重点民生项目,由财政全额出资统一投保,覆盖全区14.37万城阳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程无需群众个人缴费、不用自行办理参保手续,自动纳入保障范围。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第一,保险项目情况。这份意外险由区民政局统筹牵头推进,太平洋财产保险承接我区理赔服务,保险周期为2025121日至20261130日,保险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意外事故均可正常申请理赔。保障覆盖城阳全域,只要老人是城阳户籍、出险时年满60周岁,在青岛市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都在理赔范畴,像日常跌倒摔伤、猫狗抓伤咬伤等老年人高频突发伤害全部纳入保障,切实减轻老人及家庭就医经济负担。

第二,需要注意事项。一是户籍要求,仅限城阳区户籍老年人发生的意外事故才可理赔,理赔必须按照户籍所属街道、村(社区)对应办理;二是责任除外情形,本保险仅赔付外来、突发类意外伤害,高血压、心脏病、慢性病等自身疾病产生的诊疗费用,不在承保范围内;三是理赔必需材料,报案提交时需准备老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登记页三页完整、老人身份证、本人名下银行卡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医院病历、收费票据、诊断证明等就医资料。

第三,理赔申请流程。统一设立老年意外险专属服务热线4001001117,老人或家属发生意外后,要尽快拨打热线报案,准确说明受伤时间、事发场景、老人户籍所属街道、村(社区)。接线人员记录信息后,会推送包含我区专属理赔负责人联系方式、全套材料清单的短信链接。群众需先电话对接对应片区理赔专员,由工作人员将伤者信息录入太平洋保险业务系统,并按程序再提交理赔资料。

材料提交分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全程简化纸质留存环节:线上直接上传所有证件、就医资料扫描件;线下可到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所有证件、票据原件由家属自行保管,无需上交纸质原件,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

同时,我们还将会同太平洋保险公司依托街道、社区线下阵地,持续拓宽宣传渠道、优化理赔代办服务,让更多群众吃透政策、遇事会报案、理赔少跑腿,实实在在提升老年人安全感。

半岛都市报提问: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城阳区在助残服务质效提升方面,进行了一些新探索,能谈谈都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么

城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新江

城阳区现有持证残疾人1.4万余名,服务涵盖托养、康复、就业、补贴发放、权益保障等多领域。针对过去标准不一、过程难溯、数据沉睡等难题,区残联创新推出标准化、制度化、台账化、智能化“四化一体”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服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双重转变。

一是标准化引领,让业务开展有章可循。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系统梳理形成覆盖机构准入、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考核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清单与建设指南》。 明确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四规范八有”刚性要求;残疾人证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康复服务推进孤独症儿童标准化建设,构建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新模式。

二是制度化约束,让环节流转有迹可循。构建机构每日自查、街道每月巡查、区级每季检查、年度第三方评估的四级立体监管网络,制度执行情况与购买服务资格、补贴拨付直接挂钩,实现“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提交报告—复核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机构建设与服务100%达标、监管过程100%留痕。

三是台账化管控,让服务成效有据可查。立服务对象“一人一档”、机构运营“一事一记”、监管工作“一机构一账”三级台账坚持“当日事当日记、当月账当月清”。补贴发放依托系统自动生成实现零误差,康复、就业等服务全流程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溯。

四是智慧化赋能,让服务供给有数可依。 针对补贴审核“错漏重”难题,创新打造“智汇通”精准识别模式,打通多部门数据通道,补贴审核准确率达99.8%,护理补贴审核从10天缩至1小时,重残补贴从45天缩至3天,节约资金150余万元。开展“开门一件事·爱心连万家”活动,将1.4万余名残疾人包联到人,依托自研小程序自动生成“政策画像”,工作人员主动致电告知政策、采集需求,信息采集用时仅为原来20%,彻底扭转“被动等电话”的传统模式。

下一步,城阳区残联将持续深化“四化一体”闭环管理体系,在兜底保障、康复服务、就业帮扶、权益维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切实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安全感。

城阳融媒提问:刚刚发布中提到了就业困难人员有关情况,能否介绍一下哪些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又该如何办理认定呢?

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侯文建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2025年12月25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群体:一是大龄人员,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帮扶满3个月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二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三是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指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需抚养未成年子女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人员;四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人员;五是残疾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六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本次办理失业登记连续一年及以上、接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帮扶满3个月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七是因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人员,是指农村区域内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未实现就业人员;八是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其他单位,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连续6个月未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青岛市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爱山东移动端青岛分厅等渠道线上申请办理,也可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残疾人员向所在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审核结果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