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城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城阳区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城阳区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法律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姚波,城阳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干部贝利辉,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李行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 姚波
为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的法定要求,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城阳区商务局启动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试点工作,全流程严格履行书面申报、上级复核批复、正式文件印发、全域落地执行的法定流程,为青岛市首个针对成品油全流通链条搭建标准化裁量办案体系的试点项目。
一、试点申报的背景前提
2025年9月1日,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规章增设覆盖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全经营链条的多类行政处罚条款,清晰划分行政处罚实施权责边界,但国家、省、市各级均未同步出台配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执行规范。该规章仅划定两档法定罚款上限,多数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涉及零售经营资质、网点建设、油品购销相关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条文仅列明处罚幅度区间,未结合当事人主观过错、违规持续时长、主动整改落实情况、重复违法频次、行为实际危害程度等要素划分分层处置标准。
基于辖区成品油经营业态覆盖完整、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充足、行政执法案件保有量稳定的客观现状,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区商务局依托现行法规条文、一线办案实际情况、辖区市场主体诉求开展制度起草。
二、试点书面申报
2026年6月12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区商务局联合制发《关于设立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试点的请示》,行文主送青岛市商务局,文件正文完整阐述申报试点核心诉求:补齐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配套法规实操空白,统一全区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提升行政处罚行为科学性、合理性、一致性。
该请示文件附带两份附件,构成试点全部实施制度支撑,一是《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试点方案》,二是《城阳区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法律指导意见》。
《试点方案》划定完整分阶段实施周期,明确三个固定工作阶段及对应权责、任务、目标:第一阶段为5月至6月试点启动与初步实施阶段,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城阳区商务局提供业务支撑,核心任务为完成《城阳区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法律指导意见》全部条文编制,既定工作目标为完整形成裁量意见文本;第二阶段为7月至11月推广与意见反馈阶段,青岛市商务局牵头,城阳区全程配合,核心任务为组织全市执法工作会议,将城阳编制的裁量意见推送市内各区(市)参照试用,同步面向一线办案人员、法律顾问、成品油市场主体收集实操反馈意见与典型案例,既定目标为扩大试点适用范围,检验裁量条文普适性;第三阶段为2026年12月总结修订与上报阶段,核心任务为系统梳理试点周期内收集的意见建议、典型办案案例、实施成效,对裁量意见条文修订完善,形成行政处罚裁量修订文稿与试点总结报告,按程序逐级上报。方案同步明确三项实施基本原则,分别为优化市场经营环境原则、严重违规从严处置原则、执法便利实操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原则要求。
《指导意见》为试点核心办案规范,逐条对应《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全部罚则条文,梳理形成13类县级执法权限覆盖的成品油流通违法案由,每一类案由统一设置事项编号、案由名称、违则条文、罚则条文、分层处罚标准、备注说明六大固定模块,搭建“不予处罚、警告、通报批评、分档梯度罚款”完整分层处置阶梯,严格区分法定罚款上限,同步细化整改时长核算、违规点位计数、整改完成认定等实操备注条款,全部条文均以现行法规为唯一依据,未增设超出法定权限的处置方式。
三、市级部门正式批复
青岛市商务局联合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申报材料完整复核、条文合规性研判工作,于7月21日联合印发批复文件,文号青商批字〔2026〕1号,正式同意城阳区严格按照申报提交的《试点方案》《指导意见》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试点工作。同时列明三项硬性实施约束要求:第一,全部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法定条文,不得突破法定处罚幅度、超出法定办案权限;第二,案件处置做到张弛有度,针对危害后果突出的违规行为保持从严处置导向,同时为轻微违规市场主体预留整改纠错空间,在实操过程中持续优化《指导意见》条文实操适用性;第三,建立常态化实施成效评估机制,城阳区需定期梳理典型办案案例、阶段性实施成效并报送,市局将对试点推进情况开展周期性专项评估,持续优化成品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谨性、科学性。
该批复文件正式下发后,城阳区成品油流通行政处罚裁量试点取得合规实施资格,整套标准化裁量制度具备全域落地执行法定依据。
四、区级正式印发执行文件,全域落地实施
7月22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区商务局联合制发《指导意见》,同步下发至全区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中队,并在城阳政务网对外公布。
通知正文明确两项固定实施规则:一是生效时间,《指导意见》自印发当日起正式实施;二是有效期限,文件有效期至2029年6月1日,若上级单位印发统一成品油流通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规范,本指导意见即时终止适用。全区范围内所有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均统一以此作为直接办案适用标准,标准化裁量体系在城阳区全域全面落地。
五、试点核心制度整体框架
本次试点核心载体为《城阳区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法律指导意见》,整套文件完整覆盖成品油经营全流程全部办案场景,梳理13类违法案由,按照行为属性划分,每一类列明案由设置统一明确规则,条文明确存疑事项作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解释,相关规则全部在文件书面备注中载明,无过错推定、额外增设标准。
六、长远工作展望
下一步,城阳区将以本次行政执法试点为抓手,持续深化综合执法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持续推进五项优化举措:一是优化包容审慎行业执法,常态化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定期梳理成品油行业容错情形,平衡严格处置与市场活力。二是优化执法前置服务,常态化开展合规上门指导服务,提前帮助企业梳理台账、备案、证照管理等合规要点,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三是优化执法办案能力建设,依托试点典型案例建立优秀案卷库,定期组织成品油执法专题讲评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精准适用裁量标准的能力。四是优化数字化执法落地,将成品油流通执法办案全流程纳入统一办案平台,推行电子文书送达,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五是优化行业协同治理,深化综合执法与商务行业联动,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做到企业合规难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城阳区将持续完善成品油流通领域标准化执法体系,以精准、温暖、规范的行政执法,护航成品油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大众网提问:请问城阳区为什么要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试点?是基于什么考虑?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 姚波
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试点,是立足执法实际、落实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三重需求综合谋划的工作,同步形成多层级实践价值。
第一,填补成品油执法裁量细则空白。现行《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仅划定处罚区间,未区分违法情节轻重、整改情形设置细化标准,一线执法缺少统一操作指引,容易出现裁量尺度不一的问题,亟需配套标准化裁量规则规范执法行为。
第二,落实包容审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成品油经营企业数量多、业态广,部分企业因政策不熟、台账疏漏产生轻微违规,主观无恶意、危害后果小。通过试点建立分层裁量、轻微免罚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给予企业容错整改空间,减少“一刀切”处罚,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第三,守住行业底线,规范市场秩序。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经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扰乱流通市场。试点区分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违法梯度,对无证改扩建、违规购销油品、多次违法等严重情形明确从严处罚标准,做到宽严相济,兼顾柔性执法与刚性约束。
第四,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与案件质量。本次试点形成完整《指导意见》,将13类高频违法案由全部细化违则、罚则、分档处罚标准,配套整改时长、违法次数、违法行为计数等实操备注,给执法人员清晰、可落地办案指引,减少自由裁量争议,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第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实践样本。试点设置“本地落地—执法试用—总结修订上报”完整工作周期,通过城阳先行实践收集执法、企业反馈,检验裁量基准适用性,为青岛市乃至上级商务部门完善成品油流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提供实践依据,推动全市商务领域执法标准化建设。
半岛都市报提问:能否为我们详细介绍下目前城阳区成品油的基本情况?
城阳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干部 贝利辉
目前,我区成品油销售企业共有103家。2025年全区成品油销售量达29.8万吨,其中汽油16.1万吨、柴油13.7万吨;限额以上成品油企业销售额实现8.3亿元。日常工作中,区商务局持续抓实成品油行业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定期对加油站进销台账、油品质量、安全设施、证照资质开展全覆盖核查,同步做好政策宣讲、合规经营指导。今年以来,区商务局对区内成品油销售企业进行了年检,并会同应急局、综合执法局、城阳环保分局对21家加油站开展了联合检查。
成品油属于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能源,是支撑实体经济、保障交通运输、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保障,对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城乡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区域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全稳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
当前成品油行业经营业态持续迭代升级,各类隐蔽化、动态化风险隐患持续显现,原有传统监管模式已难以适配新形势下的各类新问题,监管精准度与规范化水平亟需提质升级。在此背景下,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相关管理规定、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开展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试点,显得尤为必要、意义深远。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整治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方面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标准化、高效率的成品油流通监管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城阳融媒提问:请问试点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反馈,咱们将如何运用到下步修订中?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李行
试点周期内通过座谈走访、问卷征集、案例梳理等渠道归集的全部反馈意见,将按照分类研判、场景验证、条文优化、复核定稿的完整流程运用于裁量基准修订工作,全程有据可依、分层落地。首先开展分类归集梳理,将收集素材划分为办案人员实操优化建议、法律顾问专业法律意见、成品油经营主体合规诉求三大类别,同步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台账,标注每条反馈对应的具体案由、裁量条款、实操场景,剔除无法规支撑、超出法定权限的诉求,留存具备落地可行性的有效意见。
其次组织联合研判论证,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邀请市商务局、人大政协代表逐条评析有效反馈,结合试点周期积累的典型案件开展场景验证。针对办案人员提出的梯度跨度不合理、量化指标不便取证等实操问题,对应调整对应案由分层处罚区间、细化取证判定标准;针对经营主体提出的容错边界、整改认定细则类诉求,在不突破法定处罚幅度前提下优化不予处罚、轻罚适用条件;针对法律专业人员提出的法条适配瑕疵,同步修正条文违则、罚则对应关系。
完成条文初稿优化后,将形成修订草案再次面向各方征求意见,核对修改内容是否匹配前期反馈诉求,确保每条合理建议均有对应条文调整体现。最终汇总全部修改内容、反馈原始素材、典型佐证案例,编制《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与配套修订说明,完整记录每条反馈的吸纳、调整、不予采纳理由,随同试点总结一并逐级上报,让一线实操痛点、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整转化为制度优化内容,持续提升指导意见适配性与实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