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及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6〕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要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坚决杜绝补贴代领情况。
(二)补贴依据。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面积和质量验收的“补”的耕地,不予补贴。
1.违规占用耕地植树并林麦间作的,不纳入核定范围;经济作物与小麦间作的,由各地根据作物对小麦产量影响等情况,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
2.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饲料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4.小麦收获前,耕翻、毁麦的,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非粮作物的,不纳入核定范围。已核定面积的,取消补贴发放资格;已发放的补贴,收回区财政。
(三)补贴标准。具体发放标准由我区根据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确定,原则上区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
二、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街道审核、村街道区“三级公示”、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高质高效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
(一)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种粮(小麦)农民及时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种粮(小麦)农民对自报告面积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小麦)农民虚报实际种植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多发放补贴要及时收回区财政,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小麦)农民申报的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完成《2026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村级分户统计表》(附件1),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街道审核。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实地抽查,抽查时要重点查看小麦种植地块土地性质和面积。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耕地上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村街道区三级公示。严格落实“三级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内容模板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制定(附件4、附件5),公示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村、到户小麦实际种植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同步在城阳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三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无误后将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信息公开公示时要注重对种粮(小麦)农民的隐私保护,不得泄露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
(五)各街道汇总上报。各街道于3月底前将耕地地力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以街道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科,同时提报《2026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村级分户统计表》(附件1)、《202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抽查台账》(附件3)。
(六)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对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档案是否完备等。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于3月底前结束。
(七)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区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结果,于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往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补贴发放完成后,继续严格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模板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制定(公示一卡通系统发放明细,内容包括:社区名称、种植户姓名、种植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等信息),公示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本村分户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街道驻地公示各村享受补贴对象数量、分村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村、到户补贴发放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同步在城阳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三级公示”影像资料。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度,适时对街道、村级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两次公示情况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并留存抽查台账。
此外,跨区、跨街道等跨区域流转土地种植小麦且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实际种麦农民的,其实际种植小麦面积由流转土地所在村分别上报,各级按上述流程落实工作。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确保实际种麦农民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应报尽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压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政策落地。针对今年小麦晚播、“土里捂”“一根针”等情况,做到应核尽核,保障种植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处置发放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把核实、公示等环节责任到人。严禁不经核查直接沿用往年数据上报;小麦面积增幅较大的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必须实地核实并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说明。建立面积核定抽查台账,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不低于5个村(不足5个全覆盖)、每村不低于10 户(含50亩以上种植户)实地丈量,抽查户不重复。区农业农村部门择机对街道上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开展抽查,凡抽查发现面积误差大、问题户数比例高的社区(村),一律重新核定上报。
(二)加强数据比对核验,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要强化小麦面积数据横向、纵向比对,可结合确权登记、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小麦保险等数据交叉验证。鼓励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北斗终端等技术核实,数据差异较大的必须重点核实处置。区财政要按规定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种粮农民社保卡银行账户;无法办理社保卡的,发放至“一卡通”登记银行账户。
(三)做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执纪。通过农村大喇叭、明白纸、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确保群众应知尽知,争取理解支持。要紧盯关键环节,结合巡视、审计、信访等线索,运用大数据强化监管。严禁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补贴资金;严禁以补贴抵顶水费、电费、保洁费等;严禁补贴申领与保险参保挂钩。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村级分户统计表
2.202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统计表
3.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抽查台账
4.2026年度XX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5.2026年度XX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