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2023年度区级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二)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鼓励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1-2项突出短板,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
(三)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实施防止返贫综合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安排公益岗位、“雨露计划”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二、项目支持对象
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行政村。产业发展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对象为有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的行政村,原则上由镇街或行政村作为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单村项目由镇街或行政村作为实施主体,联村、联镇项目由镇街作为实施主体。入库项目实施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倾斜,要覆盖到青岛市级第一书记派驻村。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除集中连片或分领域推进的项目外,分散实施的要优先安排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的自然村。镇街统筹实施的产业项目要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合理确定项目覆盖行政村数量,避免过于分散,并明确每个村投资占比。
三、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公示期5天)后上报至街道 。
2.街道审核。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审定。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后,经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街道级项目
由街道提出项目建议,征求项目覆盖村(社区)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项目经街道办事处会议审核后,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社区)内公示(公示期5天)、由街道报区农业农村局论证、审定。联街道项目由相关街道分别或联合报送,按1个项目论证、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为加快项目建设,各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申报入库,谋划要精细,项目建设内容要准确,项目图纸、预算要由专业机构出具,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为政策变化等除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程序报批。
(二)所报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实施条件,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效益,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不明确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
(三)项目单位要编制完善的项目申请书并明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实施方案中要明确产权主体,并明确到具体村及份额。
五、时限要求
各街道于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审核申报工作,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城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