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单位:
《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0号),结合城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到2023年,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区政府和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年底前)
1.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8月底前)。各街道和试点领域相关单位(见附件2),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模板》(见附件1),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区政府相关单位要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区级标准化目录,各街道办事处编制完成延伸到街道的1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标准化目录梳理成果要及时在“城阳政务网”专栏公开。
2.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2020年10月底前)。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加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方面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2020年11月底前)。坚持“城阳政务网”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凡标准目录中公开渠道为“政府网站”的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青岛政策通平台、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市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
1.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2022年6月底前)。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区级和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认真抓好落实。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2021年11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支持社区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应对应一致。指导建立完善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居务公开渠道,加强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综合利用信息公开栏、广播、益农信息社、微信群、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探索在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居务公开”专栏,以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三)攻坚验收阶段(到2023年)
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紧密对接上级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区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监督、配合各街道做好本领域标准化目录梳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落实,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司法、政务服务、大数据等部门和融媒体中心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加强创新交流。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探索打造典型特色和亮点,加强理论研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和思考,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稿宣传。区政府办公室将选取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的部门和街道,打造基层示范点,并推广到省市层级,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
(三)加强监督考核。2020年,省、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标准化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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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及图文解读:《城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