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公文解读 一、制定该《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快城阳区总部经济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培育知名的总部经济品牌,吸引中小企业总部、科创总部、外贸总部等区域性和职能型总部落户,培育一批优势本土总部企业,促进产业融合和产城融合,提升城阳总部经济发展能级,打造半岛最具活力的总部经济生态圈。根据2017年青岛市出台的《青岛市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政策措施》(青招促字[2017]2号),结合全区重点总部企业、总部园区和总部楼宇情况,借鉴了多个总部经济活跃地区政策,制定了本《意见》。 二、本意见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本《意见》主要扶持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总部园区、总部楼宇和园区内入驻企业。 三、本意见的实施标准是什么? 答:(一)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分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型总部:综合型总部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履行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的企业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或统筹供应链配置、科研和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等综合管理职能的总部企业。包括集团最高总部及其授权的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是指经母公司(集团)授权,在城阳区注册成立,主要承担为本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研发、物流、采购、营销、结算、财务、信息处理或其他支持型共享服务职能的企业。 (二)总部园区是指纯商务办公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上(不包括产权单位自用的建筑面积),有专业运营公司负责园区企业运营和管理、服务的产业园区。 (三)总部楼宇是指单体纯商务办公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不包括产权单位自用的建筑面积),有统一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商务楼宇。 四、该《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共13项条款。 第一部分是对总部企业的扶持,从总部企业注册、企业贡献、“高精尖”企业、大型总部企业、办公用房等角度制定了5项条款。 第二部分是对总部园区和总部楼宇的扶持,从总部园区招商、入驻企业贡献两个方面进行扶持。 第三部分是对引进人才的扶持,参照《关于印发城阳区鼓励引进重大项目办法的通知》和我区人才“1+6”系列政策进行扶持,并给予总部企业高管相关社会待遇。 第四部分是其他方面,从兑现政策的方法等四个角度对整个政策进行了一些补充规定。 所属部门: 城阳区政府 制发机关: 城阳区政府 文件字号: 成文日期: 所属类别: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