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72号建议的答复
冯恩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市平台公司外部董事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区市所属平台公司董事会力量较为薄弱,管理分散,容易投资失误、亏损、累积债务风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各级国企都实行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管理制度。青岛市直属的国企董事会建设都较为规范、管理严格、董事素质高、能力强,为国企的增值保值、稳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区市的国企分属各区市政府管理,董事会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受区市行政力量影响较大、容易投资失误、普遍负债率很高,债务风险增大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外部董事制度体系
2023年初借鉴市国资委经验做法,参照青岛市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出台《青岛市城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城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青岛市城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青岛市城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工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在加强外部董事管理,促进外部董事依法尽责履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制度性保障作用。
(二)深入推进外部董事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外部董事人选,建设外部董事专业化队伍,截止目前,聘任专职外部董事11名,促进董事会依法科学决策。
(三)提升董事会建设运行水平
配齐建强董事会成员,实行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管理制度,并设立战略与投资、薪酬及绩效、审计、预算等6个专门委员会,通过建立专业尽责、规范高效董事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统筹管理,提高决策专业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将围绕治理实效,重点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一是针对外部董事职责及工作规范等情况定期组织培训,建立外部董事培训长效机制,与时俱进地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二是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日常考核等监管力度,形成与企业联动的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促进外部董事依法、规范、尽责履职。使外部董事成为维护国资安全、维护国企利益的新监管力量。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