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青城政议字〔2021〕21号 签发人:李守林
(C类)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68号建议的答复
盛瑞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2020年12月30日印发的《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要求:“设立街道可采取撤镇设街道、结构性调整等方式进行,但原则上要坚持撤一设一、撤多设少,不得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要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政策要求相衔接,严格控制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严禁突破现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在我区现有街道数量不减少的基础上增设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符合《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要求。因此,目前不具备设立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条件。
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城阳区民政局 王卫东 电话:667371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